| 属商务部、省外经贸厅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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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06 17:10 文章来源:泉州行政服务中心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 事项描述 |
属商务部、省外经贸厅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
| 审批类型 |
审核 |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合作法》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第35条 |
| 办理程序 |
1、申报初审:企业将所需申请文件提交至所属县(市、区、管委会)外经贸部门初审; 2、核准转报:所属县(市、区、管委会)外经贸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泉州市外经贸局审核转报省外经贸厅; 3、受理申请:如果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单。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并签发受理单。如果所报送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发补正通知单 |
| 申报材料 |
1、企业所属县(市、区、管委会)外经贸局出具的申请变更事项的请示和审批表; 2、 企业原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原件) 3、 企业董事会关于拟变更事项的决议(原件) 4、已年检的批准证书(原件,含正本和副本2)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验资报告 6、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 承诺时间 |
5 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窗口单位 |
外经局 |
| 窗口电话 |
22132209 |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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