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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景春副区长对我区“三合一”场所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2009-07-28 10:55  文章来源:区安监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日前,黄景春副区长带领区政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领导到区消防大队开展调研,并对当前我区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和“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工作要到位,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一方面要全面动员街道、社区行动起来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另一方面要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张贴公告等形式,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排查整治。区“三合一”整治办要深入明察暗访,一旦发现“三合一”隐患,坚决予以查处。二是措施要到位,防止反弹或“回潮”现象发生。区整治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要迅速,措施要依法依规,要以铁的手腕查处“三合一”场所,消除火灾隐患,绝不手下留情;在日常工作中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巡查和抽查工作。三是责任追究要到位,确保尽职尽责。各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丰泽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一旦发现街道瞒报、漏报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直至追究责任。四是权责要明确,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区消防大队要进一步主动与市消防支队明确市区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区整治办要认真做好有关信息的编发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领导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同时,也可以通过信息编发通报各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开展排查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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